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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首个“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”在同安区成立|环球速读


(资料图片)

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实习记者 宋凯雯

近日,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成立“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”,该站是厦门首个服务站,同日开展首个“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”活动,并正式启用“同安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运作机制”。

据了解,同安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运作机制,旨在发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司法部门的职能优势,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,提高企业自身环保合规风险管理能力,更好地服务企业,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。

据悉,在该运作机制下,三家成员单位将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环保法律风险点,日常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政策宣讲、案例解读等普法宣传;以“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”的形式,向企业收集亟待解决的环保法律问题,集中开展“订单式”环保法律咨询服务;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前提下,为企业开展环保合规体检,精准提供环保合规建议,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环保合规风险管理能力;在已经处于行政处罚、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的涉生态环境案件,选取符合开展环保合规整改条件的案件,积极动员、帮助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,对于完成整改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,各单位在职能范围内依法予以从轻、减轻处罚;以及在各成员单位之间,协同开展企业涉生态民事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,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,深入推进企业涉生态民事、行政纠纷诉源治理。

活动当天,来自古龙食品、通士达照明、保沣实业、金鹭特种合金等十家同安区优秀企业的代表,参加了“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”座谈活动。企业代表们从生态环境、政策新规的理解与适用、企业如何平衡好自身发展、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问题。同安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区生态环境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逐一进行解答,活动取得良好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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